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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

您應該更新此文件以反映您的 T&C.

以下文字僅作為建議,不涉及 Odoo S.A. 的責任.

  1. 客戶明確放棄其自己的標準條款和條件,即使這些是在這些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之後製定的. 為了有效,任何減損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明確同意.
  2.  除非發票或訂單上另有指明付款期限,否則我們的發票須在21個工作天內支付。若在到期日仍未付款,菓真鮮保留權利要求支付固定利息,金額為尚欠金額的10%。若付款逾期,菓真鮮有權在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暫停提供任何服務。
  3. 若付款在到期日後超過六十(60)天仍未支付,菓真鮮保留權利委託追收欠款公司提供服務。所有法律費用將由客戶支付。
  4. 某些國家根據其國內法例,會就發票金額徵收預扣稅。任何預扣稅將由客戶支付予稅務機關。在任何情況下,菓真鮮均不會涉及與某國家法例相關的費用。因此,發票金額須全數支付予菓真鮮,不包括與客戶所在國家法例有關的任何費用。
  5. 菓真鮮承諾盡最大努力在商定的時間內按時提供優質服務。然而,菓真鮮的任何義務均不得被視為取得成果的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客戶均不得要求菓真鮮作為第三方參與最終消費者向客戶提出的任何損害賠償申索。
  6. 為使申索獲得受理,菓真鮮必須在貨物交付或服務提供後8天內,收到以掛號信方式寄往其註冊辦事處的申索通知。
  7. 我們全部的合作關係都將受香港法律管轄.